案情简介:
原告诉称:《茶叶的甄选与鉴别》一书由被告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发行,该书未经原告许可,在书中使用了原告拥有著作权权利的多幅创意图片。被告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销售了涉案图书。故原告认为,二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享有的著作权,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111.2元整。
5月8日9:30,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