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洛宾(资料图)
今年12月28日是王洛宾百年诞辰。生前,他创作了《在那遥远的地方》、《达坂城的姑娘》、《半个月亮爬上来》、《掀起你的盖头来》等众多大家耳熟能详的歌曲,享有“西部歌王”美誉。他去世后,作为其音乐作品著作权继承者的儿子王海成,在全国掀起了地毯式维权,安徽众多KTV也屡屡中招。
日前,记者从省高院了解到,自去年以来,王海成在滁州、宣城、马鞍山、芜湖4个城市提起了83起诉讼,且全部胜诉。
幼子继承音乐作品著作权
王洛宾(1913年~1996年)是中国20世纪最负盛名的民族音乐家之一,一生创作了大量脍炙人口的歌曲。
1996年3月14日,王洛宾辞世。同年3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垦区公证处对王洛宾的自书遗嘱进行了公证。该遗嘱内容包括:“一、所有遗产均由长子王海燕、次子王海星、幼子王海成继承。二、法律规定著作权中可以继承的内容,均由他们兄弟三人继承,并依法进行保护。三、一切有关我的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受到不法侵害时,均由三个儿子依法进行处理,保护。 ”
1996年4月1日,王海成加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将王洛宾创作的207首音乐作品在该协会进行了登记。在双方签订的音乐著作权合同中,王海成同意将其音乐作品的公开表演权、广播权和录制发行权授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信托方式管理,但并没有约定放弃诉权。
2008年3月14日,王海燕、王海星出具《放弃实体权利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