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2年第七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项目112项经过我局审核,核准经费总额为20.82万元。
相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单位须提供开户行证明(详见附件1)及收款收据(盖财务章),收款单位请注明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申请个人须提供个人账户证明(详见附件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委托他人代领须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发放资助款实行网上拨付,请领取资助的单位或个人提交开户行证明和收款收据前仔细核查相关信息,以便正常拨付;
四、办理不同批次的资助申请,须分别提交收款收据及开户行证明;
五、财务联系人:郝小姐,联系电话:83070466;业务联系人:董振,联系电话:83070173。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2002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开户行证明模板
2.个人账户证明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