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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首宗企业微博侵犯著作权案昨宣判


时间:2012-12-12 19:05:27  来源:原创  作者: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周武和) 昨日上午,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对广州首宗企业微博侵犯著作权案进行宣判。广州某知名家居企业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官方微博上转载其图片。法院认定这一行为构成侵权,但同时认为新浪微博作为运营商,对海量信息进行事前审查不符合实际,因此无需担责。

  企业及新浪微博均被告上法庭

  该案原告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盖公司)诉称,今年,广州某知名家居公司未经其许可,在自己开设的新浪官方微博上采用了华盖公司拥有著作财产权的图片(生活小贴士类,如睡前不要饮酒相关图片内容)。华盖公司将该家居公司和新浪微博运营商同时告上法庭,要求删除侵权图片,并赔偿损失。

  家居公司答辩称,其采用图片系通过某软件直接转发,图片上并未标明著作权人。且转发的行为并非出于商业目的,仅仅是与粉丝互动过程中发布的一些生活提醒,家居公司也并没有因此获利。

  法院判决企业赔偿1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家居公司开通微博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的知名度,让更多的网友关注,其发布上述内容可以吸引更多的网友点击关注,增加网友对公司的关注程度,客观上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可以对公司起到一定的宣传作用。至于能否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不能简单地把涉案微博的内容从公司微博整体内容中剥离出来,要综合考虑家居公司开设公司微博的总的目的是宣传提高公司的知名度。

  此外,家居公司也不能证明使用该图片已经合法授权。于是判决家居公司删除图片,适当赔偿对方经济损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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