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北京4月17日电 中国《著作权法》草案中最新提出的音乐版权提议引发了本土音乐界人士和法律专家的反对。 根据该草案条款,“录音制品首次出版3个月后,其他录音制作者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 中国国家版权局的草案旨在遏制猖獗的盗版行为。若该草案获得通过,这一草案还将适用于在华发行的外国音乐。 北京太合麦田音乐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詹华表示,这就好比我有间房子要出租,但有人却跟我讲,我必须找什么样的房客并规定收多少钱的租金。 一些律师表示,该草案也意味着其他国家创造性产品的出品人其所享有的版权保护也遭到了极大破坏。 很多西方国家的版权保护期限是直到作者死后70年甚至更长,中国为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