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版权案例 > 行政保护成中国版权法律救济优势

行政保护成中国版权法律救济优势


时间:2012-12-5 17:19:09  来源:原创  作者:

法制网北京12月4日讯 记者胡建辉 由中国国家版权局和美国专利商标局联合举办的“中美网络版权执法研讨会”今天在京召开。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在会上指出,司法保护是我国最基本、最强有力的版权法律救济手段。近年来,全国地方法院立案的著作权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涉及互联网的案件。在版权行政执法方面,自2005年以来,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信部连续7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今年又增加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共4个部门联合开展第8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王志成重点介绍了版权行政执法方面的情况,他说,行政保护是中国版权法律救济制度的特点和基本优势。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结合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说,在已开展的“剑网”行动等8次专项行动中,2005年至2009年的前5次共查办互联网侵权盗版案件2621件。其中,依法关闭1198个专门从事侵权盗版的非法网站,责令停止侵权行为2061件,罚款461.22万元,没收服务器、计算机硬件设备719台,对涉嫌违反著作权法的91起重大案件移送司法机关。2010年至2011年两次行动中,共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1148起,追究刑事责任66起。2012年的专项行动刚至收尾阶段,共报送查办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282件,其中行政结案210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2件,没收服务器及相关设备93台,关闭网站183家。

王志成指出,日常监管主要通过权利人和权利相关人举报,尤其是通过国家版权局建立的反盗版举报中心举报。截至2012年10月中旬,各地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共报送查办案件总数为633件,其中行政结案305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28件。

研讨会上,来自中美网络版权执法方面的专家、政府监管部门官员、互联网相关协会与相关产业界代表一起,就中美数字网络环境下版权侵权的主要类型及相关法律法规、网络执法的合作与协调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地探讨。

现在评论本文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输入框即可显示验证码
相关推荐
行政保护成中国版权法律救济优势
阎晓宏:我国将进一步推进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建设
版权局:2011年分配著作权使用费达1.7亿多元
化解网上异地著作权纠纷
网络版权执法力度加大
网易LOFTER终结互联网版权霸王条款
万得诉同花顺侵犯著作权:99%以上内容为抄袭所得
万得诉同花顺侵犯著作权:99%以上内容为抄袭所得
宝安“反腐系统”获著作权
方正电机:关于取得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
热门排行榜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常见问... 3158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样本 2768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 2163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1743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1615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优惠政策 1109
免征小型微型企业免征软件著... 1022
明星大亨获得2011年软件著作... 582
双软企业优惠政策 464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399
热门认证
$topcopylist
关于我们 | 在线留言服务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Copyright © 2008-2012 中国版权在线-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
网站备案:京ICP备09084542号北京久源博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