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苏海强)网上发生著作权纠纷,而一方不在深圳怎么办?昨天,记者采访了解到,南山法院的全国首家互联网民事纠纷调解中心对此有了新举措,即使各方当事人在不同的地方,都可通过互联网面对面地进行调解。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南山区与互联网相关的知识产权案件呈激增态势:今年以来,已受理与互联网相关的知识产权案件895件,占知识产权案件的68.9%。 为此,南山区人民法院于今年初在国内率先设立了专门的互联网民事纠纷调解中心。这个结合“三打两建”工作部署的互联网民事纠纷调解中心,主要集中在著作权纠纷、名誉权纠纷、荣誉权纠纷等类型,受理5天左右就能出具法律文书,这一举措受到辖区互联企业欢迎。经中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并主动履行率达98%以上。南山区人民法院在互联网民事纠纷调解中心的基础上,又建立起全国法院系统首个知识产权“权利人数据库”。 知识产权“权利人数据库”着力搭建三座“桥梁”:一是搭建权利人与侵权人之间的调解桥梁。南山区人民法院依托互联网调解中心,主动将发生纠纷的作品一一纳入“权利人数据库”,通过原告授权被告购买和使用的方式来化解纠纷。 二是搭建权利人与使用人之间的资源桥梁。为预防其他侵权案件的发生,权利人在案件调解之后,会将大量其他可授权作品的名称和参考金额等资料详细登记在“权利人数据库”,企业在需要使用某一作品时,可通过该数据库直接联系到权利人进行购买,从根本上减少侵权案件诉讼,营造了公平有序的知识产权市场环境。 三是搭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信息桥梁。“权利人数据库”中的参与企业在南山区人民法院登记了1~2名“司法联络员”,当权利人发现辖区其他企业有侵权行为时,权利人的联络员可以通过法院及时联系到侵权企业;同时,当企业有知识产权产品需求时,使用人的联络员也可以通过法院及时查找并反映给权利人。目前,南山区人民法院司法联络员队伍已有87家企业加入。 南山法院副院长卞飞介绍,互联网民事纠纷调解中心和以往的法院调解不同,各方当事人在不同的地方通过互联网面对面进行调解,大大节省了来回奔波的成本。 统计显示,截至2012年9月,南山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权利人数据库”已登记权利人162名,涉及影视作品18900部,文字作品2600部,图片5640张,音乐作品1660部,计算机软件340部,现已成功调解纳入“权利人数据库”的作品纠纷186件。 据悉,南山区已重点开展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网商分会的筹备工作和电子商务交易纠纷处理中心的筹备工作,并持续推动网商工商注册;推动电子商务网商虚拟产业园的成立,逐步建立一个面向全国的电子商务诚信网商集聚区。目前已经引入近400家网商到深圳工商注册,百度、阿里巴巴等大型互联网企业也将陆续入驻南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