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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姐童年故事》著作权案获胜始末(图)


时间:2012-11-27 16:48:24  来源:原创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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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姐的孙子彭壮壮接受了刘仁辉、杨源孜亲笔签名赠予的《江姐童年故事》。

历经一年的调查审理后,备受社会关注的我市作家刘仁辉、杨源孜《江姐童年故事》著作权案终于尘埃落定。近日,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生效,该判决认为,被告《忠诚战士江竹筠》一书作者侯颖写作《忠诚战士江竹筠》一书剽窃了《江姐童年故事》一书的相关内容,侵犯了二原告的著作权,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发行《忠诚战士江竹筠》一书,亦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创作:重点图书填补空白

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开始,长篇小说《红岩》影响了几代中国人,其中江竹筠的英雄事迹更是家喻户晓。作为江姐故乡的自贡人,无不为之骄傲。但是,《红岩》成书四十多年来,江姐的童年生活记载几乎是一片空白。2008年2月,为推进江姐故里建设,大安区大山铺镇党委邀请我市作家刘仁辉、杨源孜前往采访,希望能创作出真实地反映江姐童年生活的作品。

当时,刘仁辉进行文学创作已长达45年,虽然出版发表各类文学作品近百万字,他依然认为《江姐童年故事》一书的写作难度很大。为真实挖掘江姐童年故事,刘仁辉与杨源孜将采访重点放到江姐的平辈及晚辈亲属上,其中江姐的侄子江子刚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采访对象。江子刚的奶奶陈玉琳不仅是江姐的四婶,而且作为江姐的奶娘把她抚育长大,与江姐有着亲似母女的深厚感情,江姐儿时的经历经常被陈玉琳作为教育孙子的故事讲给江子刚听。以江子刚的转述为素材,二人收集到许多江姐的成长故事。采访期间,刘仁辉与杨源孜二人每天早出晚归,自己带干粮,付出了大量艰辛劳动。他们不仅深入江姐亲属家了解江姐童年往事,还对20位平均年龄80岁以上的村民进行了采访,对江家湾的风土人情进行深入了解。

经过长达3个月的时间,刘仁辉与杨源孜先后在江家湾采访了近百位乡民,收集整理素材近20万字。2008年5月,二人采取单元式的结构进行写作,将收集的素材分为8个章节,每个章节独立成篇,合拢又是一个完整的整体。经过3个月的写作,《江姐童年故事》初稿终于完成,并很快引起了省内外近十家出版社的高度关注。最终,2009年《江姐童年故事》由湖北少年儿童出版社作为向新中国成立60周年献礼的重点图书推出,全国发行。这也是我国首部反映江竹筠童年生活的文学作品,它填补了文学作品反映江姐人生历程的一段空白。

质疑:两书出现多处雷同

事件的拐点出现在两年后。

“《忠诚战士江竹筠》一书的内容有30多处文字与我们的作品雷同。”2011年2月21日,刘仁辉、杨源孜首次向本报记者透露,《忠诚战士江竹筠》一书涉嫌抄袭。

据杨源孜介绍,2011年1月中旬,她在卓越、百度等网站浏览新书信息时发现,《忠诚战士江竹筠》一书的简介与《江姐童年故事》一书十分相似。杨源孜从网上购买到该书后,对照发现该书竟与《江姐童年故事》一书有许多文字雷同。随后,她与刘仁辉制作了两书部分原文对照表,其中提取了30多处雷同文字。

刘仁辉总结两书雷同之处时认为:“《忠诚战士江竹筠》几乎完全套用了《江姐童年故事》中所记述的江姐儿时所发生的故事,如江姐出生时没有母乳吃、母亲给江姐取学名‘江竹君’、江姐读私塾、江姐跟着母亲学绣花、江姐上树掏鸟窝以及江姐听父亲讲当‘挑盐客’的故事等;主要人物的对话雷同;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描写相似;对主要人物的性情、性格的评述性语言雷同等。”

刘仁辉说:“《江姐童年故事》是我们在江家湾通过对江姐亲友及年长村民实地调查采访挖掘后写出的作品,江姐的侄子江子刚也表示,没接受过《忠诚战士江竹筠》一书作者的采访,《江姐童年故事》中的许多故事仅向我和杨源孜首次透露过。但是这些故事,却出现在了《忠诚战士江竹筠》一书中。”

《江姐童年故事》于2009年3月由湖北少儿出版社出版发行,首印一万册,同年5月重印发行一万册。“而《忠诚战士江竹筠》于2010年1月才由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刘仁辉说,从时间上对比,《江姐童年故事》一书的出版时间要比《忠诚战士江竹筠》早将近一年;从内容上讲,《江姐童年故事》的写作素材都是通过面对面采访收集而来,采访对象中有江姐的堂嫂陈淑兰,今年已90岁,是目前在世的唯一一位江姐的平辈亲属,以及江姐的侄子江大维、江子刚等。作品出版后得到江家后人的一致肯定,江姐的孙子彭壮壮接受了刘仁辉、杨源孜签名赠予的《江姐童年故事》,并对两位作家说,《江姐童年故事》这部书对于他有着特殊的纪念意义,一定要好好地加以珍藏。

刘仁辉和杨源孜表示,《江姐童年故事》一书凝聚了他们的心血,看到书中内容涉嫌被抄袭,感到非常的不解和气愤。2011年2月13日,杨源孜通过电话联系到吉林文史出版社相关负责人。2月15日,刘仁辉和杨源孜与湖北少儿出版社《江姐童年故事》一书责任编辑取得联系后,对方表示,作为《江姐童年故事》的出版方,如果对方构成侵权的话,将协助作者维权。此后,二人收集好相关资料,准备起诉。

胜诉:法院裁定被告侵权

2011年7月,刘仁辉和杨源孜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忠诚战士江竹筠》一书作者侯颖、吉林文史出版社、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8月9日立案受理,于2012年2月15日、5月7日两次开庭进行了审理。

案件争议焦点围绕被告侯颖所著的《忠诚战士江竹筠》一书是否构成对《江姐童年故事》一书的剽窃,四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进行。二原告认为,《江姐童年故事》一书反映的是江姐童年生活,其原始素材均来源于二人在江姐故乡江家湾对江姐亲属及年长村民的直接调查采访,然后经过二人的必要提炼、加工和艺术概括,才最终形成的一部完整的文学作品,是国内首部反映江姐童年时期生活的文学作品,具有不可争议的原创性;二原告列举证据,《忠诚战士江竹筠》一书有39处、约9000字涉嫌抄袭《江姐童年故事》一书,相关部分在表达方式及情节上均存在雷同,其中逐字逐句地抄袭有30处,情节相似有9处。二原告认为被告侯颖抄袭、篡改该书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二原告的著作权。庭审期间,江姐侄子江大维出庭为原告作证。

法院认为,《忠诚战士江竹筠》一书的写作完成及出版时间均在《江姐童年故事》一书之后,由于《江姐童年故事》一书系面向全国公开出版发行,故被告侯颖完全有条件获得原告该作品。而该两部作品关于江姐童年生活的相关内容在表达方式上存在多处实质相同或相似之处,故法院认为被告侯颖写作《忠诚战士江竹筠》一书剽窃了《江姐童年故事》一书的相关内容,侵犯了二人的著作权。吉林文史出版社、 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三被告出版发行、销售《忠诚战士江竹筠》一书,侵犯了二原告著作权。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侯颖、吉林文史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发行《忠诚战士江竹筠》一书,被告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立即停止销售《忠诚战士江竹筠》一书。被告侯颖、吉林文史出版社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与合理开支共计1万元。被告侯颖、吉林文史出版社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在《中国青年报》上非中缝位置就其案涉侵权行为刊登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内容须经人民法院审核。

一审判决后,被告候颖、吉林文史出版社于2012年6月6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又一直拒交上诉费。

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裁定,被告侯颖、吉林文史出版社因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上诉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案按原判执行。与此同时,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正式发出了裁判文书生效确认书。至此,《江姐童年故事》被抄袭案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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