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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局:2011年分配著作权使用费达1.7亿多元


时间:2012-12-5 17:17:02  来源:原创  作者: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在11月29日至30日召开的数字环境下版权集体管理国际研讨会上介绍,2011年,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总计收取著作权使用费21119.60万元,分配著作权使用费17386.20万元。

  于慈珂表示,我国的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实践中摸索适合管理的权利类型和管理方式,开展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和分配业务;积极发展会员,增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代表性,集体管理业务不断拓展,影响力逐步扩大。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作为我国第一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发展会员人数最多,2011年已拥有6523名会员,收入达到8889.31万元,创历史新高;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收入最高,2011年超过1.1亿元;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会员发展最快,2011年新发展会员1715人,会员总数达6084人,会员授权作品达28928部。

  据音著协副总干事刘平介绍,截至2011年年底,该协会历年的版权费收取总额已达约5.28亿元人民币,向音乐著作权人分配的使用费历年总额约4.38亿元。根据会员大会通过的分配规则以及章程规定,根据权利和种类的不同,每年向各类会员分9次进行分配。

  音集协副理事长兼总干事王化鹏表示,2010年度,该协会收取的版权费为11411万元,2011年为11066万元。他表示,希望从明年开始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和模式,以更好地满足权利人的要求。

  文著协会长陈建功表示,作为报刊和教材法定许可稿酬收转的机构,文著协已经为200多家文摘类报刊和10余家教育出版社转付稿酬500多万元,涉及作品近万篇,惠及作者5000多人。此外,每年为海内外逾100家出版社解决百余种图书汇编作品的授权问题,同时也为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及我国台湾、香港地区的多家出版社编写教材选用中国作家作品,解决了授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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