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内蒙古频道9月24日电(包秀文、敖云那生)9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首例著作权纠纷案件在阿拉善盟中级法院召开庭前协调会。经成功协调,目前该案已正式进入法院庭前调解阶段。
协调现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认为,音集协与权利人签订了《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取得了相关音乐作品的放映权和复制权。阿拉善盟6家KTV业主在未经许可和未支付使用费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在其营业场所的点唱机终端中收录了音集协管理的部分音乐作品供公众点播,其行为侵犯了音集协的合法权益,给音集协造成了经济损失。
经法院初步协调,6家KTV业主均表示愿意协商解决此案。目前,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已与6家KTV业主达成初步共识,案件已正式进入法院庭前调解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