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起诉KTV,双方庭上争议
进了KTV,只要想唱的歌,用手指按按触摸屏就能出来。而KTV曲目越全,涉及的著作权问题就越复杂。昨日,昆明“新钱柜KTV”因未交版权费使用55首歌曲MTV,而坐上了法院被告席。
起诉:
55首歌没交著作权费未获授权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享有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用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市场上非法使用音像制品的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今年3月以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发现,昆明新钱柜娱乐有限公司在没有缴纳版权费、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该协会享有版权的《月亮之上》、《有一个美丽的地方》、《我的祖国》等55首歌曲。以此,该协会认为“新钱柜KTV”构成侵权。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请公证处对证据进行保全后,将“新钱柜KTV”告上法庭,索赔经济损失55000元及其它损失3000余元。
辩解:
版权费应当给词曲作者
昆明中院受理此案后,昨天该院知识产权庭组成合议庭,在云南大学呈贡校区开庭审理此案。除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外,300余名法学院的学生也旁听了此案。
庭审一开始,“新钱柜KTV”一方便当庭承认了侵权的事实,并表示愿意赔偿,但认为对方索赔金额过高。
“这些歌曲,有些是我们购买系统时自带的,有些是我们从网上下的,有些是到市面上买带子放进去的。”对于55首歌的来源及付费问题,KTV一方代理人提出,一些歌曲的MTV,只是简单地用电影的手法去创作,并没有表达情感,消费者去KTV里K歌,是因为喜欢歌曲本身而去的,并不是喜欢MTV里的画面而去K歌,音乐创作的主要价值在于歌曲的词曲作者,而不在于MTV的作者。
“况且歌曲创作者在歌曲上的收入远远少于音像公司所得的收入。原告方也不能证明自己取得了歌曲、词作者的授权。”居于此,KTV代理人认为,歌曲的版权费,应当给词曲作者,而不是MTV拍摄者。
此外,KTV代理人还提出,在很早之前,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就进行过维权,要求收取费用,当时很多KTV都按要求交了版权使用费,但后来,由于收费的标准较高,且缴费以后KTV得不到任何服务,连统一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载歌曲的曲库都没有,便不再主动缴纳费用。
和解:
KTV赔付2.5万余元
针对KTV一方提出的答辩意见,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反驳,K歌是视觉和听觉上的享受,音乐电视(MTV)是独创性的作品,不是简单地翻拍和复制歌曲本身,是制作者根据对歌曲的理解创作出来的,与一般的音像制品不同,MTV里曲、词创作人也只享有署名的权利,MTV创作者当然享有版权。协会方向法庭出示了被授权给他们管理、放映、出租音乐电视作品,及维权起诉的证明文件,认为有权向KTV方维权。
庭审结束,法院主持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调解,KTV方表示愿意赔偿2.5万余元给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双方就此达成赔偿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