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6日,中音协江苏联络站宣称,从2007年5月1日开始,他们将向全省各地KTV,征收卡拉OK版权费。记者了解到,如今两年多的时间过去了,扬州却没有一家KTV缴纳版权费。
为了追缴2008年度的卡拉OK版权费,中音协南京代理公司从今年3月起,陆续向扬州40余家KTV寄来《致卡拉OK经营者的一封信》,追缴 2008年卡拉OK版权费。面对代理公司催缴的最后“通牒”,扬州40余家KTV业主不但集体拒缴,还提出了质疑――中音协有什么权利授权一个企业来代收版权费?
南京代理公司来扬追缴版权费
两年前,中音协江苏联络站的有关负责人就透露说,他们将按中音协的工作部署,在扬州等地试点开征KTV版权费。当时考虑到各地的经济状况,中音协制定了“差别对待”的两种版权费征收方案。其中一种是针对主动缴纳版权费的经营场所,可以享受一定的折扣;另一种则根据中音协规定的标准收费方式收取。
不过,两年多过去了,扬州至今没有一家KTV经营场,主动向中音协江苏联络站交纳卡拉OK版权费。今年3月,经中音协授权,南京一家代理公司开始陆续给扬州40余家大中小型KTV发来2008年卡拉OK版权费催缴通知书。
扬州富都夜色餐饮娱乐夜总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前不久,他们像其他KTV一样,收到了中音协南京代理公司寄来的《致卡拉OK经营者的一封信》及其追缴2008年卡拉OK版权费的信函。信函中明确告知:“未经权利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委托人管理的音像节目,严重侵犯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已构成侵权行为。要求卡拉OK经营场所在收到催缴函之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侵害权利人权益的行为,同时缴清2008年欠缴的卡拉OK版权费。”
“扬州卡拉OK版权维权工作正在着手准备。”有关知情人向记者透露,前期的准备工作主要分为两部分,取证和场所排查。取证在前一阶段已经结束,目前一直在做的是场所排查,他们已经拿到了几乎涵盖扬州所有KTV的第一手的资料。其中,包括缴费的卡拉OK经营场所名单、未缴费及欠费名单、各场所的经营情况、包房数量以及侵权歌曲的数量等等。此外,我市欠费未交版权费的KTV,将被中音协列为维权对象。
主动缴费可享6元/天对折价
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卡拉OK版权费由表演、复制、放映三部分税收组成。由于此前收取版权费的具体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交叉收费,尽管收取KTV版权费已成事实,但是随着国家版权局和文化部门相继介入,谁是收费主体一直没有确定。后两大部门经过多次协商,终于于日前明确规定KTV版权费是由中音协来收取。
按照规定,我市卡拉OK版权费应该按每间包房12元/天来收取。但考虑到金融危机给KTV行业带来的冲击,经过多方磋商,扬州KTV版权费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为包括封顶收费和点播次数收费两种。第一种是针对主动交费的KTV企业,按每间包房6元/天收取;第二种,则按点播次数来收费,即多唱多缴费。在催缴信函上,南京代理公司也提醒扬州KTV业主,只要主动缴费,便可享受标准收费的五折优惠,即按每间包房6元/天收取。
安装KTV收费软件的业主,按照KTV的档次和规模,每点播一首歌曲收取0.15-0.25元的版权费。如果一个KTV包房每天点播50首歌曲,那么,它一天所要缴纳的KTV版权费便在7.5元-12.5元之间。而对于没有安装KTV收费软件的业主来说,可按每个包房6元/天的对折价计费。
此前的调研显示,我市现有KTV包间1000余个。如果全部按照每个包房6元/天的对折价计费,那么,全市一年至少要缴200余万元的KTV版权费。
记者了解到,在缴费程序上,按封顶价来缴纳KTV版权费的企业,一般不需在KTV经营场所安装特殊的收费软件,而只要前往南京与中国音协江苏联络站签署一份KTV版权费缴纳协议,然后将版权费用直接打进中国音协专用账号后,便能得到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KTV版权许可证。如果KTV业主选用点播次数来缴纳版权费,那么,便要在KTV经营场所里安装专门的
收费软件。由于收费软件存在不稳定因素,因此,中国音协江苏联络站建议KTV业主采取第一种缴费方式。
扬城40多家KTV集体拒缴
“莫名其妙地接到版权费催缴通知书,就好比一个陌生人突然跑来找你要钱,我对这一收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表示怀疑。”前两天,接到催缴通知的一卡拉OK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他表示,此前听到一些关于收取卡拉OK版权费的消息,但由谁收、如何收……这些问题一直没有定论。
扬州富都夜色餐饮娱乐夜总会总经理坦言:“如果大家都交KTV版权费,我们肯定会交。但现在的情况是,所有的卡拉OK经营场所都没有缴纳KTV 版权费,因此,他们也会跟着拒缴KTV版权费。” 随后,记者又致电另一家大型KTV娱乐公司,其业务经理介绍,对他们KTV是否收到催缴函一事,她并不知情。当记者问其是否缴纳了2008年卡拉OK版权费时,她明确表示,没有。
中音协是否有权收费遭质疑
采访中,不少KTV经营业主都表示,在扬州版权部门没有开收KTV版权费的前提下,他们不会多缴冤枉钱!某卡拉OK副总经理李晓林甚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提出了了疑问:“中音协作为社会团体,它有什么权力去授权一个企业来跟我们收钱?法律依据何在?”
扬州富都夜色餐饮娱乐夜总会总经理说,既然版权费是替著作权人收取的,那就应该明明白白交到著作权人手中,可如今却硬来了个什么代理企业,还要分一部分版权费做管理费,明眼人不难看出其中的荒谬,“我们一定会交版权费,但前提是,要交得明白。”
文化部门:
尚未接到缴纳版权费通知
随后,记者与市文化部门有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市文化部门尚未接到有关收取KTV版权费的相关规定。扬州一旦接到收费通知,肯定会在第一时间全面启动收费工作。然而,由于KTV版权费的收取往往会涉及主体部门。在这种情况下,扬州暂时不会启动KTV版权费的征收工作。
有关负责人认为,按照规定,KTV版权费应由国家版权局收取。尽管到目前,网上都说国家版权局已将KTV版权费的收取授权给了中音协。但中音协作为民间社团组织,不能作为主体执法部门来征收KTV版权费。此外,即使开征,也要等到国家版权部门的发文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