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漫产业作为“内容产业”(Contents Business)的中坚部分,被誉为21世纪最具发展潜力的产业。仅2005年,全球动漫产业就创造了约 5000亿美元的产值,成为仅次于IT产业的新经济增长点。我国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却处于“发达国家动漫外包基地”的尴尬境地。如何由“外包基地”走向 “原创”,是发展我国动漫产业值得关注和深思的现实问题。 一、动漫产业的界定及其产业归属 何为动漫产业?从狭义来说,动漫产业是以形象创意为核心、以动漫画为内容载体、资本和新科技相融合、传统美术文化业和现代IT产业相结合拓展而成的一种新兴文化产业,它通常包括动漫出版物和网络动画、影视动画、游戏动画等。从广义来说,以动漫卡通、游戏、手机多媒体产品、广告、体验服务、电影电视以及动漫形象的衍生产品如服装道具、玩具、主题公园、主题餐饮等领域为代表的产业都可归属到动漫业。随着大众文艺娱乐多元化以及数字技术的创新,动漫产业出现了 flash动画、三维动画、全息动画、网游等崭新的动漫形式。可以说,动漫产业的定义本身就包含了“原创”、“创意”的因素,对动漫产业广义上的界定说明动漫企业盈利空间的广阔和“原创动漫作品”张力的无限,因而广义的定义更接近于动漫产业的现状和未来趋向。 动漫产业具有当今知识经济的全部特征:一是产品生命周期长、消费群庞大;二是高投入、高风险和高附加值性;三是创意性强,“创意”特别是“原创”作品是动漫产业发展的灵魂所在;四是密集性,即动漫产业是资金密集、科技密集、知识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融为一体的新兴产业;五是衍生性,即动漫产业形成了一套衍生产品的开发体系,带动了软件开发、休闲旅游、教育出版以及各种其他衍生产品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动漫产业是从属于文化产业领域的。但我国一直以来对“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属性不加区分,一律将其纳入公益事业的范畴进行管理,忽视了文化作为 “产业”的属性要求。动漫产业所提供的产品具有“文化内容”和意识形态的色彩,决定了我国政府对动漫产业的管理通常局限于文化内容层面的规制,却缺乏产业的运营意识,结果,动漫产业在影视产业、网络游戏产业等衍生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只扮演了一个小小的角色。彼此间没有形成良性的产业循环,最终限制了动漫产业发展边界的扩展,缩小了多元盈利的空间,阻碍了动漫产业的发展步伐。 从国际经验来看,美、日、韩等国的动漫产业是以“产业化”的方式打造的。动漫产业作为文化、艺术与高科技高度结合的新型产业,借助电影、电视、出版、音像、游戏、网络、移动通信增值服务的快速发展,表现出了很强的产业关联度。特别是随着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和信息通讯技术的高速发展,动漫产业紧紧依托电影与电视而日渐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动漫产业所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边界越来越宽。因此,改变国内动漫产业的狭窄发展空间,拓展动漫产业的发展边界,将更加有利于带动电影、电视、图书出版、服装、文具、玩具、食品等关联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