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影视产业发展迅猛,单是电影产量已从2002年的80部跃升到2011年的729部。但是,与高产量相伴的是题材枯竭、创意枯竭、缺乏精品等批评。影视成功的基础源自好剧本,而编剧们的处境并不乐观。目前中国编剧的报酬占预算的5%—10%,而明星的片酬却已攀升至总投资的30%以上。重导演、宠明星、轻编剧,是当今影视圈的生存状态。有人疾呼:编剧已成为业界的弱势群体。
被遗忘的角落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说,自己入行的时候,编剧总是排在导演之前,如《红色娘子军》的署名即为编剧梁信、导演谢晋。现在“某某导演作品”的冠名方式司空见惯,编剧的名字越来越靠后,成了“被遗忘的角落”,有些媒体宣传时也有意无意地淡化编剧。王兴东还经历过令他气愤的一幕,他创作的电影《法官妈妈》获得了某届“百花奖”,颁奖典礼上,他却被挡在红毯之外,理由是红地毯只有导演和演员可以走。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而当前影视作品署名处于无序状况。电影《马石山十勇士》的海报,连会计的名都写上了,偏偏没有编剧康丽雯。还有的作品以行政职位排列署名,在原创作者前加入“总监制、总顾问、总策划”等。但《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与创作无关的人员在影片上署名均应让位于原创著作权人。
而稿酬的拖欠更使编剧们的生计受到威胁。目前,编剧在获取稿酬上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投资方先付定金,作品公映后付全尾款。另一种是以剧本入股,风险共担。后一种方式只有少数王牌编剧才有资格享用,多数编剧都极力提高定金比例,因为追讨尾款是件不容易的事。康丽雯编剧的《中国·1949》因为经费缩水以及更换演员的问题,剧本数度修改,但她没想到的是,艰辛的劳作换来的是两年半的讨薪路。最后在广电总局的干预下,制片方才付清稿酬。
侵权折射轻视原创
我国影视界公然侵犯编剧权益的现象,折射相关法律的滞后。影视产业的核心是版权经济,美国编剧2007年的罢工,就是为了向播放其电影作品的手机和网络运营商要求2.5%的分成;而日本剧作家也可以从电视、网络甚至飞机播放中获得影片二次版权的分成。面对每年多部美国大片的涌入,中国电影与之竞争的首先就应是剧本创意。许多编剧纷纷建议,着手修订的新的法律要开宗明义地坚守“原创老大、作者第一”的原则,建立原创剧目申报制度,重奖原创者。
中国影协秘书长许柏林也认为,编剧地位的提高,主要取决于制度保障是否到位,不然,这条路会走很长,而市场上的乱象极容易毁掉人才。
“最佳编剧奖”缺位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中国电影对于剧本创作是高度重视的,但如今只有八一电影厂还保留文学部。“百花奖”重新设立的时候,取消了“最佳编剧奖”,费明、汪海林等剧作家多年来呼吁恢复这一奖项,至今未能如愿。
现在,一部电影剧本创作周期为4至6个月,而写出一部好剧本是漫长的过程。柳建伟写《飞天》历时八年,去西昌,到酒泉,从大量的采访中提炼细节、塑造人物。然而,他本人却没有得到物质奖励。
小杰(化名)是一名青年编剧,更准确地说是民间所谓的“枪手”。他告诉记者,每部戏启动时,制片人最强调编剧们的看片量,就是把国外作品改头换面,目前热播的一部电视剧简直是美剧《越狱》的翻版。急功近利导致编剧无法沉下心去体验生活,依靠网络小说和国外作品导致剧本质量低下,影视创作进入了一个怪圈。小杰说,以前编剧体验生活能申请到前期资金,现在没人出这笔钱。投资方不给“草”,却逼着出“奶”。
王兴东和作家张抗抗已经连续4年在全国政协会议上递交提案,呼吁国家级影视奖项增设“最佳剧本改编奖”。王兴东说,我们增设境外最佳男女演员奖、最佳小成本奖等,就是没有剧本改编奖,本末倒置,等于断绝电影产业的源头活水。
令人欣喜的是,今年广电总局宣布,每年将拿出3000万元向社会征集剧本,对于优秀影视剧本给予100万到300万元奖励。同时,由电影局和剧本策划中心组织辅导培训青年编剧,带着题材参加辅导班,费用由总局承担。影片参加国际电影节要请编剧参加。
不论技术手段如何日新月异,文艺作品永远是内容为王,“剧本剧本,一剧之本”的旧谚不应过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