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配合国家版权局《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工作,由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和东方知识产权俱乐部主办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专家研讨会”召开。会议主要针对国家版权局近期公布的 《著作权法 (修改草案)》进行逐条讨论,会后将整理成提出《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意见与建议稿,呈报国家版权局供立法参考。
会上,来自党政机关、高校、企业和律师界的20余位专家就《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备受关注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录音制品法定许可、著作权登记效力、追续权、实用艺术作品保护等焦点、热点、争议点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和广泛讨论。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商建刚律师表示,“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垄断地位要打破,要引入竞争机制,改著作权法的同时要把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内部的一种运行机制一并改掉,如果不能同时改的话,应该在权利的保护方面倾向把权利回归到著作权人私权利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