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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砂老艺人状告“茅台” 奔走三年讨回“著作权”


时间:2012-10-31 18:46:33  来源:原创  作者:

经过三年“拉锯战”,宜兴紫砂艺人凌锡苟状告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其“著作权”一案,日前以庭外和解的方式落幕。对方向老人致歉,并给予了相应经济补偿。昨天,这位年逾七旬的老人说:“我打这场官司不是为了钱,而是想唤醒广大紫砂从业人员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携手在宜兴紫砂市场营造一个规范有序的良好氛围。”

  72岁的凌锡苟现为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上世纪90年代,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在宜兴公开征集一批酒瓶设计作品,当时他创作了一款“龙纹瓷瓶”,但投稿后一直没有回音。2009年,他和朋友去饭店吃饭,看到一个酒瓶十分眼熟,外观设计和自己20多年前的投稿作品一模一样。于是,老人立即和企业联系,向其讨要“著作权”。几番交涉无果后,他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法庭,还拿出自己当年的一组手稿作为证据。最近,经法院调解,双方以庭外和解的方式结束了这场争端。

  “一件原创作品问世不容易。”凌锡苟说,紫砂作品创新,是用心血和汗水凝成的,有时创作一件精品要花费数年时间。近年来,随着宜兴紫砂产业的兴旺发展,假冒仿制等不良现象随之而生,严重侵犯了原创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宜兴紫砂的形象。老人设计的《日月同辉壶》曾获“第十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奖”,他在上海看到了外观设计几乎完全相同的一款作品,但签名却变成了“凌锡芳”,而且使用繁体字,足以以假乱真,让他十分气愤。还有一次,他在宜兴一家店里看到自己设计制作的一款十二生肖作品,售价十分便宜,便询问店老板会不会是假冒的?店主却拍着胸脯对他说:“你绝对放心,凌锡苟是我好朋友!”

  宜兴紫砂圈一位业内人士介绍,现在很多紫砂艺人都为自己的原创作品申报了专利,但遭遇仿冒侵权后,勇于维权的却少之又少,原因是打一场官司需要耗费大量精力,对于整日埋头做壶的紫砂艺人来说,是一件不合算的事情,因此他们往往选择“忍气吞声”。凌锡苟说:“只有紫砂从业人员勇敢拿起知识产权的法律武器,不给仿冒者可乘之机,杜绝紫砂市场上的不正之风,才能让这项中国民间工艺焕发灿烂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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