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一个署名“雷立刚”的帖子发布在天涯社区,帖主自称今年4月参加天涯举办的文学大赛,并与主办方签订了作品的版权代理合同,然而在今年6月比赛公布结果后,主办方却突然称“公司解散、高层变动”,单方面宣布奖项作废,作者面临奖金泡汤,而专有出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却仍握在第三方手中的尴尬。无独有偶,11月20日,网名“云南钟原”的作者在新浪微博发帖称,自己也参与了前文所述的网络文学大赛并获得“一等奖”,如今不仅无法获得主办方承诺的“50万元”奖金,而且明明是自己创作的作品,却无法进行出版和授权,全因为参赛时签订了版权代理合同。
《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通过QQ联系到微博作者“钟原”,了解到他们所指的网络文学大赛名为“首届天涯原创作品大赛”,今年年初在天涯社区与“一起坚果网”同步上线启动。《中国文化报》、《中国日报》等媒体在今年1月均对此进行过报道。报道中称比赛的主办方为聚石文华图书公司、清绮文化等公司,比赛“是一次网络原创文学与出版计划相结合的综合性文学大赛”,比赛承诺“特别大奖可获得50万元的版税奖励,三名单项奖作品可获得不低于10万元的版税奖励。”
“钟原”告诉记者,今年6月宣布获奖名单后,主办方和多名获奖者都约定了签约、出版和颁奖事宜,但数月后忽然事情发生了变化,主办方以“作品选题、协议有问题、内部人事变更”等理由单方面毁约。在署名“雷立刚”的帖子中,详细贴出了获奖者与参赛方签订的版权代理合约,合约中要求“所有参赛作者授权主办单位上海清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享有代其谈判、经营、管理及签约之独家权利。本条所述的作者授权上海清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延伸权利指作品的数字版权、改编权、汇编权、翻译权、表演权、摄制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转授权等”;此外,合同中还规定,上海清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享有参赛作品优先实体出版独家代理权,实体出版独家代理权的优先签约权为大赛终止之日起的六个月内。“钟原”表示,自己正在联系其他获奖者共同发起维权行动,起诉大赛组织方,要回属于自己的作品出版权。
“参赛者能否胜诉,关键看合同是如何签订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合同中真的约定主办方拥有作者作品的独家代理权,那么即使打官司,也很难把出版权讨要回来。
11月26日上午10点,大赛的主办方之一聚石文华图书公司在天涯社区发布实名公告,表示“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决定放弃作品实体出版的优先权利”,“从未与天涯原创大赛获奖作者有过关于作品数字版权的洽谈,亦不拥有任何获奖作者的数字版权,也不曾授权任何单位使用获奖作者的数字版权。同时也无权与任何获奖作者解除关于数字版权的使用权利。”当日上午11点,最初的发帖者“雷立刚”也在天涯社区发帖表示,已与“一起坚果网”达成协议,收回了自己参赛作品的电子版权。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止,与获奖者签订版权代理合约的大赛主办方之一上海清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还未就此事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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