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讯 时值怀远石榴上市季节。为保护“怀远石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维护和提高“怀远石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市场的声誉,怀远县工商局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怀远石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该局发放了《致全县石榴经营者的一封信》,要求广大石榴经营者,停止随意使用带有“怀远石榴”字样的包装标志,并给予各经营者改正的时间。对逾期不改正、继续使用带有“怀远石榴”字样的包装标志的违法行为,该局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石榴正式上市时节,该局还将组织辖区工商所,开展一次大规模的石榴市场专项检查,依据《商标法》查处侵犯“怀远石榴”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印制、销售、使用“怀远石榴”注册商标标志的违法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虚假宣传,对经营者在销售时虚假宣传石榴产地的行为、使用“怀远特产”包装箱包装外地石榴的行为,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