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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常见问题汇总


时间:2009-9-30 12:07:52  来源:中国版权在线  作者:中国版权在线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专有权许可、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等。

  通过著作权登记机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和销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基本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
  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软件编程水平的客观反映,国家权威部门对软件编程能力的认可。

  国家版权局认定的软件著作权登记.htm'>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另外北京版权保护中心-北京代办处开展工作,办理北京地区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的申请,其他地方尚没有登记机构。

  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
  软件开发者,是指实际组织开发或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软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指根据国家《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由国家主管机关依职权对软件进行的著作权登记活动。经过登记的软件,不仅受到国家著作权法的保护,而且可以享受国家提供的优惠政策。

1.软件著作权登记是软件得到重点保护的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32条规定:“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2.软件著作权登记是提起诉讼、司法保护的前提。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软件著作权纠纷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著作权人主张权利的证明,因此,它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 3.软件著作权登记是软件作品作为技术出资入股的前提。《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但是一般都要求权利人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评估依据。 4.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权利人享有各项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登记人可以依据《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享受有关税收、知识产权、投融资、产业技术、出口、人才吸引等若干的优惠政策。另外,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后,可进行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的认定(双软认定),由此可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5.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在我国境内合法经营或者销售软件产品的前提和保障。

包括申请表、鉴别材料、证明文件等三个部分。详细情况,请参考“软件著作权登记”。

一般来讲,从取得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0日,登记中心可以办理发证事宜。具体时间请留意中心的通知,或者与我们的工作人员联系。

1.与我们联系,获得免费咨询(在线、电邮、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均可) 2.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并支付款项(在线支付、银行转账、邮局汇款均可) 3.在我们的专业人员指导下准备材料,由我们的专业律师整理审核材料,提交申请; 4.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htm'>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

著作权法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刑法》、《民法通则》、《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以及我国加入的《世界版权公约》和《伯尔尼公约》等。 各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有多长?(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除了软件著作权登记以外,以下作品也可以办理著作权登记,获得法律重点保护:(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 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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