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务员改革历程一览】
·1990年借鉴香港做法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的研究。
·2005年《公务员法》正式颁布明确将分类管理确定为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深圳酝酿公务员分类制度改革。
·2006年8月,在公安系统实施专业化改革试点,建立相对独立的职务序列、薪酬体系和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分类管理。
·2007年1月,经原国家人事部批准,开始公务员聘任制的试点工作。
·2008年8月,深圳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地方试点城市。
·2009年2月,深圳市人大四届六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试点和聘任制公务员制度试点。
·2010年1月14日,深圳通过《深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配套制度。
·2010年1月22日,深圳市委常委会原则通过了《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配套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