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科技讯 北京时间10月4日消息,据国外科技资讯网站CNET报道,一封来自苹果致三星的信函显示,在“苹果-三星”专利诉讼案开庭的前几个月,苹果曾向三星提出一项双方互惠的专利许可和解协议,但由于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导致双方最终对簿公堂。
在两家公司诉讼过程中要求保密的一些文档遭到美国地区法院法官高兰惠(Lucy Koh)的拒绝后,一封长达3页的信件于本周得到公开。在这封由苹果知识产权许可主管鲍里斯?特斯科勒(Boris Teskler)发出的信函中,他向三星公司负责专利许可的主管Seongwoo Kim提出了一项双方互惠的专利许可和解协议。
特斯科勒在4月30日发出的该信函中称,苹果将以FRAND(公平、合理和非歧视性)价格、而非三星提出的设备价格的2.4%标准,获得三星3G/UMTS相关技术专利。条件是三星“相应以相同的标准、相同的方法将其所有的专利授权给苹果。”苹果估计,按FRAND价格每台设备需要支付专利费33美分。
苹果要求三星在5月7日前给予回复,不知三星是否给予了回复,但显然二者没有达成最终协议。
三星拒绝评论其回信内容。
在苹果和三星的关键往来信件中,苹果还向三星发难,要求其提供能够证明在与其他厂商的谈判中曾收取相当于设备平均售价2.4%的许可费用的证据。
特斯科勒在写给三星的信件中称,“你此前所称不能将这些信息分享,因为要遵守保密协议。但三星对自己转让给其他公司专利进行估值,这属于三星自己的事情。再一次问,你能提供曾因向其他厂商转让UMTS技术专利、按每款设备平均售价的2.4%收取专利许可费用的任何证据吗?”
早在2010年,苹果曾向其智能手机业务对手——三星公司提出专利授权协议。苹果提出的专利组合授权标准为:每部智能手机收取30美元、每部平板电脑收取40美元的费用。在2010年的一份文档中,苹果称三星应向苹果支付2.5亿美元专利授权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