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辽宁弘光科技有限公司顺利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为我市继精化科技、康辰药业后第三个高新技术企业。
为切实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市科技局转变工作作风,将以管理为主的工作方式转变为培育、辅导、服务为主的工作方式。按照“认定一个、辅导一个、培育一个”的原则,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遴选出有基础、有潜力、有条件的企业,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根据企业的特点和实际,制定跟踪服务计划,引导和促进后备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进一步推进落实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和技术转让减免税收等创新政策,将其作为引导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手段。加大宣传指导与奖励表彰力度,指导企业不断完善技术创新管理、财务管理以及知识产权管理,并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40万元的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