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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格林美(12.38,-0.04,-0.32%)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格林美")于近日取得了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236000088,认定有效期为三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江西格林美可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江西格林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江西格林美的创新能力,提升行业竞争力。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