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本周动态 > 非法复制销售“东家”软件 主犯侵犯著作权领刑3年

非法复制销售“东家”软件 主犯侵犯著作权领刑3年


时间:2012-5-2 23:55:19  来源:原创  作者:

最高法院公布的十大案件中,无锡市中院审结的鞠某等人非法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侵犯著作权罪案,作为唯一一起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入选。

  据介绍,鞠某是无锡市一家科技电子公司的工程师,他未经许可擅自下载了该公司的OP系列人机监控等软件,后于2008年8月与徐某、华某合作出资成立一家公司,利用非法获取的这套人机监控软件,生产与“东家”同类的文本显示器,然后大肆销售,在近两年中卖出各类型号的文本显示器2000多台,销售金额44.8万余元。2010年10月,鞠某等三人被抓。可次月取保候审后,鞠某、徐某又伙同他人重操旧业,生产、销售同类型的文本显示器110多台,涉及金额2.5万余元。

  无锡一、二审法院均认为,通过程序比对,结合鞠某等人擅自下载老“东家”软件的事实,足以认定他们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许可就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法院还认为,这是一起共同犯罪,其中鞠某是主犯;徐某、华某是从犯,可减轻处罚。鞠某、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仍继续从事侵权文本显示器的生产、销售,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性较大。最终,法院判决鞠某、徐某、华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其中,鞠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2万,徐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罚金8万,华某则被判缓刑并处罚金5万。

更多
现在评论本文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输入框即可显示验证码
相关推荐
深圳模具公司被判侵犯西门子软件著作权
今年下半年 市民或可通过网络即申请著作权登记
中原油田勘察设计研究院成功申报软件著作权6项
非法复制销售“东家”软件 主犯侵犯著作权领刑3年
棉花DNA指纹数据库管理系统获软件著作权
无锡一软件著作权犯罪案入选知识产权保护10案件
腾邦国际获四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上海市版权局发布2011年度上海十大版权典型案件
腾邦国际 取得7项软件著作权
重拳出击,为版权人“保驾护航”
热门排行榜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常见问... 2215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样本 1792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 1487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1224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1146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优惠政策 790
免征小型微型企业免征软件著... 606
明星大亨获得2011年软件著作... 425
双软企业优惠政策 318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291
热门认证
双软企业优惠政策 318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代理服务流程 184
软件产品认定 18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基本条件 177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 148
软件企业认定 139
软件企业认证需要资料和优惠政策 111
软件企业认证代理流程以及方案 105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97
高新技术认定需提交基础材料 87
关于我们 | 在线留言服务 | 证书在线查询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Copyright © 1998-2012 中国版权在线-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
网站备案:京ICP备09084542号北京久源博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