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经济、文化、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市的版权工作也在稳健地发展中,版权服务、版权监管卓有成效,特别是去年1月,国家版权局批准厦门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这是对我市版权工作和版权产业发展水平的充分肯定。”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才福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
厦门,拥有“联合国人居奖”、“国际花园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中国最浪漫休闲城市”等许多殊荣,如今,它希望能用自己的努力再戴上一顶桂冠:“全国版权示范城市”。
十举措呵护创新之城
在过去的一年,厦门市以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为目标和抓手“频频出招”。罗才福告诉记者,十个方面的工作是这一年的突出亮点:
一是制定了《厦门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确定了突出一条主线、打好两个基础、推进四项重点任务的工作目标。二是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成立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局(版权局)。三是于2011年4月10日举行了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启动仪式,标志着厦门市创建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四是成立厦门市版权服务中心,开展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作品自愿登记及版权法律咨询和援助等服务。五是评定了第四批11家企业为“厦门市版权保护重点企业”,使厦门市版权保护重点企业达到了52家。市相关部门在作品登记、版权培训、法律援助、查处侵权案件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六是组织开展了2011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场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七是开展了2011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对互联网侵权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并开发建设了“厦门市网络版权监管平台”,运用高科技手段加强对网络侵权行为进行主动监管。八是积极组织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和整改工作。完成了软件自查和核查,研究制定了采购方案,并进行相关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软件资产管理制度。九是健全市、区两级版权行政管理机构。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市文广新局成立为契机,在各区文化管理行政部门加挂版权局牌子。同时成立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进一步加大版权行政执法力度。十是组织开展2011年“著作权保护宣传月”活动,把宣传、引导、管理、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举办了近20项版权宣传、教育、咨询、创新竞赛等活动。
六大步迈入关键之年
2012年,是厦门市推动文化强市建设的起步之年,也是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的关键之年。罗才福告诉记者,厦门正在继续努力,六大工作将是他们下一步的重心。
一是完善版权服务体系。以厦门市版权服务中心为主体,充分发挥版权协会、行业协会和版权中介机构的作用,大力开展版权登记、版权代理、版权市场调查、版权项目策划及版权法律咨询和援助,构建集登记、评估、质押、投资、融资、版权贸易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二是提高版权监管水平。完善版权监管常态机制,积极推进《厦门经济特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完善横向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健全版权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制度;完善版权争议调解机制,成立版权调解机构。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三是推进使用正版软件。争取于今年6月前完成市、区两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同时,在巩固以往大中型企业软件正版化成果的基础上,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在更大范围内展开。
四是大力培育版权文化。把版权文化建设纳入全市精神文明创建、诚信教育和普法教育等全民性文化宣传活动中。
五是加快培养人才队伍。加强版权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市、区两级版权行政管理机构,逐步充实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提高版权管理队伍的业务知识和执法水平。
六是加强厦台交流合作。推进厦台版权产业对接与整合,促进厦台版权产业优势互补、合作创新、共同发展。
两岸交流特色更凸显
经济特区对台交流合作先行先试是厦门的优势。据罗才福介绍,为了推进厦台版权产业的对接与整合,厦门市将发挥现有对台科技、新闻出版等交流合作基地作用,以海峡论坛、海峡两岸文博会、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等品牌活动为平台,以建设对台科技创新交流合作基地、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和厦门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为契机,积极推进厦台计算机软件、动漫网游、影视、创意设计等方面的产业对接整合,促进厦台版权产业优势互补、合作创新、共同发展。
在建立厦台版权保护合作机制方面,将以两地知识产权协会、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主体,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完善工作机制、互设秘书处等方式,逐步建立作品版权登记、认证等版权服务合作机制和版权案件协调处理机制,为两地企业特别是在厦台资企业提供便利的版权服务和高效的版权保护。
为加强厦台版权界的交流交往,厦门市将以学术研讨会、高峰论坛、考察互访及两地共同举办的重大展会为载体,在政策法规交流、人才培养、信息交流、业务磋商和版权贸易等方面深化交流合作,打造两岸版权交流交往的活跃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