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中科产业示范园的准入企业,今后不仅能够得到13.8万元/亩的供地优惠价,挂牌出让取得土地后,还将得到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总额30%的奖励。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中科宁德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园区的扶持政策(试行)》,在用地、财政、基础设施配套、金融服务支持、人才配套等方面均“端出”了“丰盛”的优惠政策套餐。优惠政策将试行一年。
用地优惠
13.8万元/亩供地
入驻园区的项目以单个项目为计算单位,分项目类别确定供地价格。
根据政策规定,中科产业示范园的准入企业,按工业用地优惠价格13.8万元/亩供地,挂牌出让取得土地后,将投产后税收构成地方级收入部分,按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总额的30%奖励给企业。若土地摘牌价格超过13.8万元/亩基准地价的部分,按程序审核报批后,从企业投产后上缴的地方级税收中分期以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资金由受益财政予以补助,但当年补助额度不得超过企业当年上缴的地方级税收分成部分,补助期限不超过5年。
对于投资规模超过5亿元,科技含量达到当今国内先进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能够辐射带动当地产业发展的企业,按工业用地优惠价格13.8万元/亩供地,土地挂牌成交后,将投产后税收地方级收入部分按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额度奖励给企业;若土地摘牌价格超过13.8万元/亩基准地价的部分,按程序审核报批后,从企业投产后上缴的地方级税收中分期以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资金由受益财政予以补助,但当年补助额度不得超过企业当年上缴的地方级税收分成部分,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对于特别重大和科技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以及带动示范能力特别强的高科技项目,待项目属性、选址、规模、效益等确定后,根据具体实际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确定地价。
另外,为加快项目启动,园区项目土地摘牌后3个月内动工,一年内建成投产的企业,按建成的厂房(不含仓库)面积每平方米50元予以奖励。
财政扶持
各种行政规费能免则免
政策规定,市本级收取各种行政性规费将按照“能免则免,不能免低限收取”的原则办理,支持园区建设。
企业建成投产后,对每亩投资强度和每亩创税贡献达到准入条件门槛的企业,给予五年的财政奖励:第1年按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构成地方级部分扣除土地优惠政策后100%给予奖励,第2年按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构成地方级部分的80%给予奖励;第3~4年,按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构成地方级部分的50%给予奖励;第5年,按企业缴纳所有税收构成地方级部分,比前一年度增长15%以上的部分给予奖励。
对获得批准设立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给予200万元奖励;对获得批准设立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0万元奖励。
除此之外,还将实行“一园多点”模式,对于符合中科宁德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园入园条件,但建设地点不在东侨开发区的项目,授予“中科示范园分园项目”名称,享受科技辅导,统一政策,统一服务。
人才配套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补贴10万元
根据政策,高级管理人员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构筑环三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执行。
对企业个人所得税年纳税额在3万元以上的高管人员,按其上年度所缴工薪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奖励,连续享受6年。同时,子女就近选择优质学校入学。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10万元的建站补贴;对进站工作的博士由市财政给予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助,提供每人每年2~5万元的日常科研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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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宁德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园
中科宁德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园项目由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与宁德市人民政府共同开发建设,位于a宁德东侨经济开发区内。2010年6月,宁德市政府与中国科学院上海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决定共建中科院上海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宁德产业化示范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