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南区接连出台了《市南区科技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市南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市南区知识产权奖励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三项科技政策,这在全省各市(区、县)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组合出台科技扶持政策尚属首家,标志着市南区驶入创新驱动发展的快车道。其中,今年安排科技发展资金将超过8000万元,引导科技企业在创新驱动、科技投入、科技产出等关键环节实现破题。
市南区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市南区将发挥区域优势、科研优势、政策优势,大力发展总部科技,推进海洋科技服务先行区建设,抢占蓝色经济发展的制高点。把市南区建成科技成果主要产出与转化区、科技服务和科技展示交易区、高端技术企业孵化与聚集区等。
政策“打包”提升创新力
据介绍,市南区出台科技扶持政策三个《办法》,力求达到最全面、最完善、最符合市南特点,最能调动和激发区域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南区通过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知识产权奖励扶持资金、科技创新与发展奖励扶持资金、科技金融扶持资金及其他奖励扶持事项等,组合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其中,创新驱动、科技投入、科技产出、科技合作将作为政策扶持的关键环节。政策规定,市南区按照每年区级财政用于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不低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的3%,制定区科技发展资金预算。2012年将超过8000万元,居全市前列。
着力助推知识产权战略
在通过政策、资金扶持,提升创新驱动力的同时,市南区还大力引导企业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完成重大战略产品研发、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重大工程,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区域创新品牌。对知识产权的奖励扶持范围包括发明专利申请、授权,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权,有效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获国家、省、市专利奖,国家、省、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等,全范围、立体化给予奖励扶持。
该负责人表示, 《办法》不仅注三个重激励单位和个人的发明创造,还将鼓励中介组织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的创新,同时把知识产权的维护和保护也纳入支持范围,对于提升区域整体的知识产权拥有量必将产生积极作用。
发展扶持细则近期出台
为进一步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与发展,提高区域核心竞争力,按照市南区今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区域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要求,市南区近期还将出台与之配套的《市南区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与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记者了解到,该《细则》在鼓励企业参与行业认证、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科技创新平台资源共享、支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发展、鼓励科技成果产业化、大力扶持海洋科技研发、鼓励大院大所入驻我区、鼓励科技企业及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市南区、对获得科学技术奖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对科技人才创业等方面给予奖励扶持,这是对三个《办法》的进一步拓展和提升,将有力地助推区域科技创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