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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可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时间:2013-2-19 17:55:53  来源:原创  作者:

   昨日,记者获悉,经省质监局初审,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我省4家企业获准使用其申请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专用标志,产品涉及山西老陈醋、汾州核桃、沁州黄小米,包括了东湖、美和居等本地知名商标。

    据介绍,山西老陈醋、汾州核桃、沁州黄小米均属我省的地理标志产品。根据相关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应向质监部门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并进行审核,在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方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山西老香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西老陈醋可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产品商标包括钰泉庆、晋阳湖、义泉泰;山西福源昌老陈醋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西老陈醋可使用专用标志,产品商标包括东湖、美和居、福源昌;汾阳市迅达土特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汾州核桃可使用专用标志,产品商标为马一芳;山西沁县檀山皇小米基地有限公司生产的沁州黄小米可使用专用标志,产品商标为檀山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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