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兴企、品牌兴市。”把商标工作视为拉动地方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葫芦岛2006年出台《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启动了商标兴市工作。按照“申请一批、准备一批、培养一批”的原则,葫芦岛市还对商标申报企业实行梯队管理。对于列入梯队库中的企业,政府除对其实行帮扶外,有关部门还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上门服务等制度,主动为企业申办注册商标、争创“三名商标”提供服务。另外,各级工商部门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截至目前,全市已拥有注册商标3670件,驰名商标2件,省著名商标55件,市著名商标87件,集体商标3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实际注册5件,葫芦岛市已成为我省继大连之后地理标志最多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