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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祥斌商标应撤销“烈士”之名拒牟利


时间:2012-4-17 20:41:18  来源:原创  作者:

山东齐河籍烈士孟祥斌牺牲4年多,很多人仍不忘悼念这位舍己救人的英雄。然而,英雄的名字却分别在浙江金华和德州齐河遭人抢注成商标。如今,孟祥斌生前所在部队已向国家商标评委会提出撤销申请。(4月16日《齐鲁晚报》)
烈士壮志未酬,商家贼心不死。作为一个感动过全中国的烈士,孟祥斌却没能感动这两位投机商人,反而还成了这两位商人的敛财招牌。商家的小聪明虽不至于毁了烈士的一世英名,但是“烈士”英名在商业社会中的脆弱性,还是让人深思,尤其是当看到“孟祥斌”被注册成为卫生纸用品,颇让人唏嘘。
根据《商标法》规定,违反公序良俗的标志是不得注册为商标的。毫无疑问,作为“烈士”的孟祥斌是舍己为人的道德模范,其名字应受到《商标法》的保护。抢注者辩称注册是为“表达怀念”,但其四处求合作、求转让的作派,明显是假怀念而真谋利。最令人意外的还是相关部门竟顺利批准抢注者的注册要求,实在让人费解。对《商标法》熟稔于心的商标注册部门没有从源头保护“烈士”的姓名权,或许才是烈士“孟祥斌牌卫生纸”产生的根本原因。
其实若按照《商标法》规定,“孟祥斌”或许可以注册为一个商标,但必定不能用在商业牟利上,法律有责任保护“烈士”名字不被沽名钓誉之徒利用,不仅是维护道德,也是体现法律的尊严。任何消费“烈士”英名的行为,单靠道德谴责难以唤醒抢注者的良知,必须要从法律上予以禁止。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烈士的名字不该跟着卫生纸进了卫生间,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撤销“梦祥斌”注册商标,还“烈士”英名一个好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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