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等人涉黑案二审庭审历时两天半,于5月15日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结束。
早报记者昨日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今日上午10时,该院将二审宣判重庆市原司法局局长文强一案,是维持一审死刑判决,还是改判“免死”,最受关注。
今年4月14日,文强因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强奸四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宣判后,一些重庆市民拍手称快,然而,文强不服判决,认为判刑过重,甚至连夜亲自写上诉状,以求免死。
5月13日,重庆高院公开开庭二审文强案。庭审中,文强一开庭就开始喊冤,自称“罪不至死”,而纵观二审庭审,文强及其辩护律师并没有提出新的证据,但希望通过犯罪实事认定的“瘦身”,达到免死的目的。
文强系重庆打黑揪出的“最大保护伞”,为此,文强案一直以来都备受瞩目,二审是否会被改判,成为了世人关注的焦点。
昨日,早报记者致电了文强的两名辩护律师杨矿生与宣东。宣东表示他将出庭文强的二审宣判;杨矿生则表示,因忙于其他案子,他今日将缺席文强的二审宣判。
不过,对于二审死刑改判的结果,宣东显得比较悲观,他依据现有的种种迹象认为,二审将会维持一审“死刑”判决,文强被改判的几率甚至不足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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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14日,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5月21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二审宣判,依法驳回文强上诉,维持一审的死刑判决。
2月25日,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原总队长陈洪刚受贿案在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陈洪刚因犯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人民币,追缴赃款326万余元及不明来源财产584万余元。记者李伟
文强二审被判处死刑 没收财产 情妇陈光明被免职提前退休

陈光明免职提前退休 承认和文强是情人关系
来源:长江日报
陈光明(资料图)
陈光明免职提前退休曾被称为“重庆警界女杰”(更多请看下一页)
昨上午,记者从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获悉,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陈光明同志提前退休,免去其重庆市公安局副厅局级侦察员职务。
据悉,陈光明从警30年,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资料员、材料室副主任、行政科科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党总支书记、总队长和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党总支书记、总队长(副厅级)。
坊间曾把她称为“重庆警界女杰”。她曾多次荣获个人二、三等功和重庆市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劳动模范”、“第五届全国十大女杰”、“重庆市首届十大女杰特别奖”等荣誉称号。
据华龙网11时47分讯:文强涉黑案上午二审宣判,法庭维持一审判决,以受贿、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强奸等罪判处文强死刑,没收财产。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4月14日对重庆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及其手下的“三大金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文强因犯有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重庆市政府给予文强行政开除处分
重庆陈建明等9人涉黑案一审开庭
(来源:中国青年网)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陈建明等9人涉黑案。陈建明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打击报复证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行贿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等10项罪名被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1994年以来,被告人陈建明纠集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在我市渝北区、江北区以及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华城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陈建明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杨旭强、邓孝云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周伟、冯环贵等十余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昨日(11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消息称,经2010年5月13日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给予文强、陈洪刚二人行政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