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3-30,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涉嫌受贿一案开庭审理。此案之所以引人关注,除了王益受贿数额较大,主要是因为还牵扯到了两位女星——赵薇和刘芳菲。
王益其人:
王益今年54岁,出生于云南省。在2000年以前,其仕途一直颇为顺利。从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后,王益在中顾委办公厅工作。1992年起他到国务院证券委任办公室副主任,并于1995年11月,在其年仅39岁时就出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分管股票发行、基金等重要部门。其担任证券会副主席要职一直到1999年,从1999年2月起,王益被调任国家开发银行任副行长(副部级),并一直任副行长至案发。
影星赵薇和着名主持人刘芳菲的名字出现在证人证词中,这也是此案引人关注的一个主因。昨天,赵薇的经纪人称,赵薇根本不认识王益。曾行贿王益的港商李涛称,他曾按王益的吩咐给刘芳菲200万用于还房贷。
首次受贿538万元,在王益受贿案中,第一笔的行贿人是香港商人、利联实业董事总经理李涛(也被逮捕)。由王益创作的《神州颂-太阳夜》交响音乐会,是由李涛赞助主办的。检方举证时,播放了李涛作证的录像。据李涛讲,他在湖南承接一个高速公路项目时,通过王益获得银行贷款,并向王益行贿538万元。
证人证言提到女星,李涛在证言中说,他在深圳开过一家百货公司,开业典礼时,王益前来出席,并带来女明星赵薇。典礼后,李涛给赵薇30万出场费。据知情人士介绍,这家百货公司便是在深圳鼎鼎大名的太阳百货,开业于1999年11月,当年正值《还珠格格》热播。昨日,赵薇的经纪人证实,赵薇根本不认识王益,“赵薇当初参加的只是一个简单、单纯的商业活动,跟商业演出是一样的性质,而且是一个公关公司邀请参加的。”
此外,李涛还在证言中证实,王益曾让他给着名主持人刘芳菲200万元,用于其偿还房贷。东窗事发后,王益让刘芳菲把200万元还给李涛,同时还让刘芳菲给了李涛4万元利息。
帮人办贷款获好处,王益受贿曾为一名云南商人办理贷款,后分12次通过弟弟王磊或自己直接收受贿赂,总金额为630万元左右。据了解,王磊因在国开行河南的一笔贷款中,以财务顾问费的名义获取数千万元而被调查。王益还帮一名王姓河南人为其他企业办理贷款。后来王姓河南人得300万元的好处费,而王益向他要了其中的30万元。
庭审:王益当庭认罪,9时30分,王益被法警带入法庭。由于王益被羁押期间,一直拒绝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所以法院为他指定了着名的刑辩律师许兰亭代为辩护。
此次庭审,王益被指控的受贿行为主要发生于他在国开行任职期间,部分涉及他担任证监会副主席一职。检方指控的受贿金额为1196万余元。据了解,王益在法庭上的认罪态度非常好,他说:“这些事都属实,这是我利用直接权力以及权力以外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我也得了好处。”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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