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0日下午,SOHO中国CEO张欣在其个人微博上发表消息,声称重庆楼盘美全22世纪抄袭望京SOHO,并在半个小时之内,连发6条微博表示对重庆美全22世纪的谴责,并最终表示要状告到底。
5月11日下午,望京SOHO正式委托律师事务所向美全22世纪项目开发商重庆美全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重庆美全置业”)发律师函,称望京SOHO建筑物外观著作权被侵犯,邀请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该律师函中指出:望京搜侯开发的望京SOHO项目因独特的外观设计而在房地产业界享有盛誉,是唯一拥有望京SOHO建筑著作权的使用权人。由重庆美全置业开发建设的“美全22世纪”建筑物外观效果图与望京SOHO “外观一致”。
此外律师函中还指出重庆美全22世纪的沙盘、效果图和宣传资料等销售工具也“采用了和望京SOHO建筑完全相似的外形及内容”。
望京SOHO 通过律师函要求重庆美全置业停止项目宣传或展示、改变外观设计,并在5日内公开道歉。“拒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及赔礼道歉的,委托人将依法向贵司提起诉讼,追究贵司的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重庆美全置业在接受搜狐焦点网电话采访时表示,重庆美全今天(11日)暂不会对张欣、潘石屹微博“指控抄袭”一事做出任何官方回应。
附:律师函全文
关于立即停止侵犯建筑物外观著作权的律师函
重庆美全置业有限公司:
本所现受北京望京搜候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望京搜侯”)及Zaha Hadid Limited(下称Zaha,望京搜侯及Zaha统称“委托人”)之共同委托,现就贵司开发建设的重庆“美全22世纪”建筑物外观侵犯委托人正在建设的北京朝阳区望京B29商业金融项目1号塔楼和2号塔楼(以下简称“望京SOHO建筑”)建筑物外观著作权事宜,特向贵司发出如下律师函:
根据本所的调查,我们了解到如下基本情况:
1、 望京SOHO建筑是Zaha设计、望京搜侯建造的地标性建筑。Zaha作为世界知名的设计公司,由其设计师设计的望京SOHO建筑有独一无二的艺术美感,一经面世即获得建筑界的广泛赞誉,望京SOHO建筑的建筑作品著作权归Zaha所有。而望京搜侯作为知名地产开发集团SOHO中国有限公司的下属关联公司,其开发的望京SOHO项目更是因独特的外观设计而在房地产业界享有盛誉,是唯一拥有望京SOHO建筑著作权的使用权人。
2、 2012年5月,委托人在《重庆晚报》、“新 浪网”等媒体上发现,由贵司开发建设的位于重庆江北商政新中心江北海尔路的“美全22世纪”建筑,其公布的建筑物外观效果图与望京搜侯正在建设的“望京SOHO”建筑的建筑物外观一致。据委托人进一步核实,目前“美全22世纪”建筑已经开工建设至地上约二、三层,其项目销售接待中心已正式对外开放,而贵司在销售现场所布置的沙盘及效果图,甚至是宣传资料都采用了和望京SOHO建筑完全相似的外形及内容。
3、 本所委托人与贵司之间并无任何法律关系,亦未向贵司出具任何授权或许可,使用望京SOHO建筑外观的著作权。
有鉴于上,本所认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建筑作品是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拥有该建筑作品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著作权,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著作权人可依法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因此,贵司就重庆“美全22世纪”建筑的展示及建设行为,属于严重抄袭委托人对望京SOHO建筑著作权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本所委托人所拥有的著作权利,并对委托人的声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及对委托人造成损失。为此,本所特代表委托人严正通知贵司,从即日起,立即停止侵犯委托人所拥有的对望京SOHO建筑的著作权和使用权,停止以任何形式宣传或展示与望京SOHO建筑外观相近或相似的重庆“美全22世纪”建筑外观效果或示意图,改变重庆“美全22世纪”建筑的外观设计,并在收到本律师函后五日内,在全国性公众媒体及新 浪网上向委托人赔礼道歉。拒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及赔礼道歉的,委托人将依法向贵司提起诉讼,追究贵司的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