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政策法规
软件著作权
行业新闻
高新认证
双软认定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时间:2009-9-23 15:33:16 来源:中国版权在线 作者:中国版权在线
第五章 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第四十一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第四十二条 对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
第四十三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六章 商标使用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 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第四十五条 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第四十六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可以并处罚款。
第四十八条 使用未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一)冒充注册商标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
(三)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第四十九条 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条 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做出的罚款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上一篇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修改)
下一篇新闻: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条例
现在评论本文
发表评论
共有
条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输入框即可显示验证码
相关推荐
关于施行修改后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热门排行榜
2010搜狗拼音输入法正式破解版
27267
香港养生怪杰魏伟最新养生资...
8021
数字与预言512汶川112海地227...
4133
ufo光临上海?最新发现上海UFO...
4119
香港黄长发性爱照片最新曝光...
3685
2010最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3280
爆料台湾变性女模特刘熏爱变...
2986
32D宋纪妍性感化身千古女神图...
2590
内蒙古乌兰浩特爆炸案3小时告...
2562
央视春晚恶搞成《楼市春晚》最...
2531
热门认证
双软企业优惠政策
58
软件企业认定
42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
41
软件企业年审
40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37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简介
35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
3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基本条件
30
软件产品认定
30
高新技术认定的专家和中介机构
21
关于我们
|
在线留言服务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Copyright © 2008-2009 中国版权在线-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
网站备案:
京ICP备09084542号
由
北京久源博宇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